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(各市和行业规程的分别通知)
(各市和行业规程的分别通知)
作者:浙江省体…    文章来源:浙江省体育局2017年49号文件    点击数:2945    更新时间:2017/2/13

 

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

(各市代表团)

 
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
2017515日—19在舟山市举行。

二、参赛单位

11个市为组团单位。

三、竞赛项目

(一)中老年组:男子、女子

(二)中青年组:男子、女子

四、运动员资格

按照《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执行。

五、参加办法

(一)竞赛组别

1、中老年组:19721231日前出生者;

2、中青年组:197311日以后出生者。

(二)每队限报领队1人,教练员2人;每队每个组别可报参赛男、女运动员各10人。

(三)每队每个组别可报男、女替补运动员各3人,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,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。

六、竞赛办法

(一)执行2012年国家审定的《气排球竞赛规则》。

(二)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特殊规则:

1、制式:中老年组为五人制;中青年组为四人制。

2、比赛场地标准:12米×6米;男子网高为2.10米,女子网高1.90 米;端线后1米处设一条与端线平行的跳发球限制线。

3、跳发球的限制:男子青年组跳发球时,必须在端线后1米处跳发球限制线后起跳,起跳踏及限制线即为犯规。

4、触网犯规:比赛过程中除“被动触网”外,触及标志杆及标志杆以内的球网为犯规。

5、比赛用球:“天天乐”牌气排球(重量120克)。

6、取消非决胜局比分的21分分限,当比赛20:20时,直至胜出2分为胜该局。

(三)视报名队数,确定采用淘汰或循环制的比赛办法。

(四)循环赛决定比赛名次办法:每队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积分高者名次列前,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,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利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:A(胜局总数)÷B(负局总数)=C值。C值高者名次列前,如C值相等,则采用X(总得分数)÷Y(总失分数)=Z值。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
(五)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和队号标志必须按照规则要求设置。
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(一)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。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,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。

(二)各项目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3队时,取消该项目比赛。

(三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另定。

八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各代表团通过第三届体育大会专用报名系统进行正式报名。报名后,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,不得无故弃权。

(二)各代表队确认的正式参赛运动员请于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。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、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、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。
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
仲裁委员会、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,其他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。

十、本规程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和修改。

十一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 

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

(行业系统代表团)

 
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
2017515日—19日在舟山市举行。

二、参赛单位

以省级各行业体协(系统)、有关省(部)属企业为组团单位。

三、竞赛项目

(一)中老年男女混合(至少1名女队员)

(二)中青年男女混合(至少1名女队员)

四、运动员资格

按照《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执行。

五、参加办法

(一)竞赛组别

1、中老年组:19721231日前出生者。

2、中青年组:197311日以后出生者。

(二)每队限报领队1人,教练员2人;每个组别可报参赛男、女运动员共10人。

(三)每个组别可报替补运动员2人,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,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。

六、竞赛办法

(一)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《气排球竞赛规则》。

(二)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特殊规则:

1、制式:中老年组为五人制;中青年组为四人制。

2、比赛场地标准:12米×6米;网高为2米。端线后1米处设一条与端线平行的跳发球限制线。

3、跳发球的限制:中青年男子跳发球时,必须在端线后1米处跳发球限制线后起跳,起跳踏及限制线即为犯规。

4、触网犯规:比赛过程中除“被动触网”外,触及标志杆及标志杆以内的球网为犯规。

5、比赛用球:“天天乐”牌气排球(重量120克)。

6、取消非决胜局比分的21分分限,当比赛20:20时,直至胜出2分为胜该局。

(三)视报名队数,确定采用淘汰或循环制的比赛办法。

(四)循环赛决定比赛名次办法:每队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积分高者名次列前,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,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利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:A(胜局总数)÷B(负局总数)=C值。C值高者名次列前,如C值相等,则采用X(总得分数)÷Y(总失分数)=Z值。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
(五)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和队号标志必须按照规则要求设置。
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(一)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。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,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。

(二)各项目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3队时,取消该项目比赛。

(三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另定。

八、报名与报到

一)各代表团通过第三届体育大会专用报名系统进行正式报名。报名后,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,不得无故弃权。

(二)各代表队确认的正式参赛运动员请于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。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、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、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。

(三)需提供本人医疗保险卡号或养老保险有效依据,并提供受保单位(中心);高等院校运动员还需提交考试院的入学审批表(审批号)复印件和学生证。
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
裁委员会、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,其他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。

十、本规程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和修改。

十一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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